关于退回门诊及住院剩余预交金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发布者:宣传科2 浏览次数: 来源: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为保障您及您家属的合法权益,规范我院预交金管理,现将门诊及住院剩余预交金退款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退款范围
(一)门诊预交金。就诊结束后,账户内尚未使用的余额。
(二)住院预交金。患者出院后,未及时进行结算,在扣除实际费用后住院预交金尚有剩余金额。
二、退款所需材料
(一)门诊预交金退款
1.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就诊卡或收据等。
(二)住院预交金退款
1.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预交金收据原件。
3.出院小结、身份确认表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门诊预交金退款
1.办理地点:门诊部一楼“收费窗口”(3号窗口为退款专窗)。
2.办理步骤:
(1)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对账户余额。
(2)确认退款金额后,签字领取现金。
(二)住院预交金退款
1.办理地点:外科住院部一楼入出院处。
2.办理步骤:
(1)完成出院结算后,提交退款材料。
(2)工作人员核算费用并确认应退金额。
(3)现金退款:当场领取。
四、特殊情况说明
(一)代办退款
1.代办人需提供患者《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收据遗失
门诊/住院患者需填写《预交金收据遗失声明》。
五、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间
8:30-12:00,14:30-17:30(包括双休及节假日)
(二)咨询方式
电话:0791-85717237(门诊收费处)
0791-85717286(住院部入出院处)。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199号门诊一楼收费处。
南昌县人民医院财务科
2025年4月1日
温馨提示:请妥善保管预交金收据,退款时需原件核验。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