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6-11 发布者:财务科 浏览次数: 来源:

第一部分 南昌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人民医院是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预算单位,医院始建于1949年6月,地处南昌市南郊,位于南昌县城莲塘镇中心地段,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建设成为科室设置齐全,医疗设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 ,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服务优良,院内环境优美,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医院,为政府公益性医疗机构。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指导下,医院主要负责为南昌县所属辖区及周边群众提供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等服务,并承担着县城周边范围内的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南昌县人民医院科室设置齐全,医疗设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专科特色明显,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服务优良,院内环境优美。科室分类齐全,有临床科室27个(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麻醉科、急诊科、康复科、感染科、五官科、老年病科、消化内科、乳腺科、皮肤科、中医科、口腔科、骨科、神经外科、普外泌尿外科、普外胸外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科、营养科),医技科室10(检验科、放射科、彩超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胃镜室、药房、体检科、病理科、输血科),职能科室24个。专科设置从系统分设向专病专科发展,规范病种收治,逐步形成“院有特色、科有专业、人有专长”的格局。

县医院未核定编制人数(未定编),实有人数48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48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8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88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488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26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南昌县人民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89244.97万元,较上年减少7755.03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收入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6.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考入了74名编外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8171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71.1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估2025年业务收入比去年有所降低。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南昌县人民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89244.97万元,上年减少7755.03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医院整体支出有所下降。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244.9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7755.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医院总体开支会下降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65.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8.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2万元资本性支出9191.10万元;项目支出5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可能会有一项中央预算内平战结合项目,总额250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25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25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44.0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新招了74名编外人员卫生健康支出87226.45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7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的各项开支会有所下降,住房保障支出736.69万元,较上年增加74.4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新招了编外人员。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165.24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新招了74名编外员工;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8.9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68.10万元,主要原因是把大型修缮费和专业设备购置放入了其他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7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4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加,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和大病医保费用有所增加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5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可能会有一项中央预算内平战结合项目资本性支出9191.1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6.10万元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增加其他支出25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院采购分类调整导致的,比如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增加25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南昌县人民医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33.72万元,较上年增加716.10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2024年招录了一批编外人员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卫生健康支出601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2.5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52.52万元,较上年增加55.82万元,主要原因也是因为2024年招录了74名编外人员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33.7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6.1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一批编外人员;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73.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值一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07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7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031日,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特种车(120急救车辆5辆。

2025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具体为:高功率钬激光400万元,彩超200万元,眼科后段手术显微镜200万元等

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南昌县人民医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反映用于医院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